一、在长春市办理“分户申请、并户申请”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单位提供加盖公章介绍信,个人提供房产证明材料。) 2.一般情况需提供:缴费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电费发票,缴费票据。) 3.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字迹清晰。) 4.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清晰。)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西营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西营城村 网点电话:136305401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兴港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新民村 网点电话:0431-825276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兴港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新民村 网点电话:0431-825276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