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产假除了晚育128天,办独生子女证加不加35天假?

2025-05-09 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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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江苏省女职工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不再增加产假,按下列办法优待:
  一、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