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可以扣留人吗?

2025-05-10 20:34: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工商局属于行政执法机关,并不是司法机关,是没有权利扣留人的,但可以要求当事人去工商局配合调查。

回答2:

工商局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应该是工商局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就有扣留人的权利了

回答3:

可以将违法人员带回所里协助调查
最多到下班就可以走了,不拘留人的。
不怕你走的

回答4:

不可以,非常确定

回答5: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严禁动用、调换或者毁损。
以上规定均没有对存放地点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将扣押物品存放在举报人库房并不违法;但是由于举报人毕竟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存放在其仓库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