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2、只要证明该款从单位的账户上挪走,领导没有批准,如果将款打入自己相关的账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