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适用范围

2025-05-10 03: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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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下面是条例的条文规定。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回答2: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013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分总则、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附则12章6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素来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相关方面的制度建设也一直在探索、推进。
  《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从根本上解决浪费问题的有力举措。它有一个目标指向,就是“严格的制度权威使人‘不愿浪费’,严厉的约束机制使人‘不敢浪费’,规范的流程制约使人‘不能浪费’,完备的监督体系使人‘不容易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