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作出的裁判是一审终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