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市场和报酬递增(increasingreturns)。
1、不完全市场,由于市场的复杂性和信息的不完全,制度变迁不可能总是完全按照初始设计的方向演进,往往一个偶然的事件就可能改变方向。
2、报酬递增(increasingreturns)人的行为是以利益最大化为导向的,制度给人们带来的报酬递增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
在一个不存在报酬递增和完全竞争市场的世界,制度是无关紧要的;但如果存在报酬递增和不完全市场时,制度则是重要的,自我强化机制就会起作用。
扩展资料:
制度变迁理论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
1、以凡勃伦为创始人的开创性历史时期,制度的概念得以创立并用”累积因果论“来解释制度的变迁。
2、第二个时期是以约·莫·克拉克为代表对制度变迁理论继承和发展的时期 ,涉及到对资本主义企业的分析,制度与技术相互作用等问题。
3、第三个历史时期是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和以科斯、诺思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蓬勃发展时期,研究成果卓著。还应包括马克思、博弈论者、混沌经济学对制度变迁理论的理论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制度变迁理论
百度百科-制度变迁
(一)相对价格和偏好的变化是制度变迁的外部条件
由于相对价格的变化会改变人们之间的激励模式,而人们偏好的变化会造成契约结构的变化,这一切就有可能导致制度变迁的发生。不过,这并不是说相对价格和偏好的变化就必然导致制度变迁的发生。实际上,制度变迁是由多种因素所决定的。从更深层次意义上讲,制度变迁就是社会各种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而相对价格和偏好的不断变化只不过是制度变迁得以发生的外部条件而已。如果相对价格和偏好的变化不能破坏目前的制度均衡,那么制度变迁就不可能产生。
(二)组织的有效性是制度变迁的主要原因
在稀缺经济和竞争的环境下,制度和组织持续的相互作用是制度变迁得以产生的关键。由于竞争迫使组织持续不断地对技术、知识等方面进行投资,以图生存,而组织获取的这些技术、知识方法将不断地改变现存的组织制度,同时,组织和企业精英们行为的效用最大化也决定了制度发生变迁的目标和方向,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制度变迁的发生会沿着什么道路前进,是各种各样的组织选择、竞争和合作的结果。
(三)适应效率是制度变迁的客观原因
众所周知,适应效率与配置效率是不同的,一方面,它牵涉那些决定经济长期演变的路径;另一方面,它还牵涉一个政府、个人和社会获得知识和学习的共同愿景,去指导创新和共担风险,共同进行各种创造活动,以求解决社会发展长期存在的“瓶颈”问题。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的有效性必然要求为组织提供适应效率。那么,制度的有效性是怎么为组织提供适应效率的呢?首先,制度的有效性要求组织进行分权决策、同意实验、支持发展和利用特殊知识,并积极探索解决经济问题的各种路径。换句话说,制度的有效性要求应为组织提供一种创新机制和一种能面对外部不确定性的适应能力。其次,制度的有效性要求消除组织的谬误,共担组织创新的风险,以及能够保护产权。这样,所有组织在激烈的竞争和不确定情况下,都有可能犯错误。不过,问题不在于组织会不会犯错误,而在于政府和社会是否存在消除组织错误的体制和机制。
(四)制度缺陷是制度变迁的内在原因
所谓制度缺陷,是指制度和制度结构自身不健全而导致的欠缺性。制度缺陷主要表现为:一是制度短缺。制度短缺是指制度的社会供给不足。制度短缺的不足,不仅表现在制度供给数量的不足,而且也表现在制度供给主体的意愿和能力的不足。二是制度僵化。制度作为一种公共规则与所有人的行为变化相比较,在其变化的速度上显然滞后于行为变化的节奏。即使是完善的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否则,它也会趋于保守并产生惰性,更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三是制度不均衡。制度不均衡是指人们对现存制度的一种不满意状态。在正常情况下,只有在制度的效用大于其成本、同时选择该项制度的净收益最大化时,人们才会对这一制度产生满意感;反之,当一项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或在某种可供选择的制度中该项制度的净收益最小时,人们就要产生改变这一制度的动机和行为。这样就导致了制度的失衡。
制度不是某种自然资源,而是要人为地去进行创造和规范,当目前的制度因维护的成本增加或相对收益较小而不再能满足需要,就会产生一种动力去改变和替代它。影响制度变迁与决定最优制度选择的因素有着共通之处,之所以要改变一种制度安排是因为看到有更有效的制度安排方式可以带来更大的收益。这种更有效的制度可以通过学习借鉴来获得,也可以通过自己摸索找到最优的一种。
(1)交易技术的变化可以引起制度安排的变化。在18世纪至19世纪的时候,美国出现了西部大开发的热潮。在开发的初期,市镇周围的土地一般都是公共土地,可以进行公共放牧,于是人们都会有过度放牧的倾向,由此出现了一个在经济学中非常有名的现象——公地悲剧(tragedy of commons)。比较好的解决方法是土地划界,划界以后再把土地租出去。在18世纪至19世纪之交的短暂时期内,美国大部分的公共地都变成了私人圈地,因为当时出现了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发明——带刺铁丝。过去划地界需要建木围栏,而木材的价格又非常贵,带刺铁丝的出现则极大地节省了划界的成本,所以土地划界的过程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完成。从宏观历史看还有一个著名的例子。欧洲在罗马帝国崩溃以后,就变成了封建社会。在封建城邦有众多贵族,每个贵族都有一个城堡。到14、15世纪以后,欧洲封建社会逐步崩溃,形成了许多民族国家,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火药进入到了欧洲。在封建社会的时候,进攻的主力是骑兵,防御的方式是城堡。骑兵难以攻破城堡,因此王室的力量也就很难强加于这些封建贵族之上。因为城堡易守难攻,在这种状况下想要强加中央政府的力量,就非得劳民伤财大动干戈,花费高额的成本。所以在火药传入欧洲之前虽然维持着封建的君臣关系,但中央的权力非常小,地方有很大的自主权。火药传进欧洲以后,城堡便不再是坚不可摧,此时加强君权的成本大大缩小,民族国家(nation state)也就应运而生。这种制度变迁与交易技术的变化大大降低了交易费用是密不可分的。
(2)意识形态的变化也会影响到一些制度的选择。奴隶社会的基础是奴隶所接受的意识形态。在电影《角斗士》中,片中的主人公本来是一名将军,战败后沦为奴隶。他很快地接受了从将军到奴隶这一身份的剧变,是因为当时战败后沦为奴隶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他也接受这种制度的合理性。这就是奴隶社会的意识形态。在现代社会,战争中的俘虏必须按照《日内瓦国际公约》给予善待,不但不会沦为奴隶,一旦被虐待,还可以在战后到军事法庭上起诉,由此可见意识形态的变化所造成的影响。再如市场交换制度,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中,如果拿走放在路边的物品却不留下相应的等价交换物,可能会招致物品主人“千里追杀”的报复,但在现在这样的报复却是违法的行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但前提是必须存在法院和法律的保护。所以,最优的制度安排还取决于其他制度安排的存在。
(3)制度的选择和采用还受到历史、地域、文化等各种条件的限制。虽然同一个服务可以有众多制度安排来实现,但是可以选择的制度安排经常会受到认知能力和当时历史环境的局限。有许多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制度安排,因为某些国家或地区不知道其存在或者没有认识到其优越性,所以不在它们的可供选择的范围内。还有一些存在的制度安排,因为政府不允许,也不在可供选择的范围内。例如,1958年至1978年中国农业的私营生产方式就不被允许存在。另外,即使是最优越的制度也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在评判最优制度时我们必须考虑制度安排所能够带来的效用和维持这种制度安排所需要的成本。最优的制度安排是在可选择的范围内实现同样目的的成本最低的制度。对于外国的制度,例如外国的信用制度等,虽然能够扩大可以选择制度的集合,但是只有在它的成本更低时才值得学习。在很多情况下,外国制度的成本并不一定比国内制度的成本更低,所以需要进行仔细的甄别。先进国家的制度并不一定就是适合落后国家的最优制度。
制度可以视为一种公共产品,它是由个人或组织生产出来的,这就是制度的供给。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和资源的稀缺性,制度的供给是有限的、稀缺的。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或自身理性程度的提高,人们会不断提出对新的制度的需求,以实现预期增加的收益。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当现存制度不能使人们的需求满足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对于促进或推迟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形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亦反。推动制度变迁的力量主要有两种,即“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两者都是决策主体。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制度变迁理论
第一,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即对制度变迁起主要作用的集团;
第二,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主要方案;
第三,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
第四,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行动集团,即起次要作用的集团;
第五,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去实现制度变迁。
根据充当第一行动集团的经济主体的不同,可以把制度变迁分为“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和“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所谓“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是指由个人或一群人,受新制度获利机会的引诱,自发倡导、组织和实现的制度变迁,又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所谓“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是指由政府充当第一行动集团,以政府命令和法律形式引入和实行的制度变迁,又称为强制性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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