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稿件,甲乙两个打字员合打要4小时完成,乙丙和打要5小时完成,甲丙和打要6个小时完成。

2025-05-10 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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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解:设甲、乙、丙平均打字速度为X、Y、Z;三人一起打用时为t 4(X+Y)=5(Y+Z)=6(Z+X)=t(X+Y+Z)除以4、5、6的最小公倍数60得 (X+Y)/15=(Y+Z)/12= (Z+X)/10=t(X+Y+Z)/60 根据等比定理:(X+Y)/15=(Y+Z)/12= (Z+X)/10=2(X+Y+Z)/37=t(X+Y+Z)/60 即:2/37=t/60 t=120/37=3又37分之9(小时)

回答2:

问题呢?

回答3:

然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