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书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对二审民事判决书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院是依据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通过案件事实作出相应的判决。
在双方当事人都提交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举证责任规则进行认证。这就涉及到优势证据规则问题。就是说,哪一方提交的证据优势大于另一方,法院可能就会采信优势大的一方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
事实上,判决书确认的事实,是法律事实。法院判决书确认的法律事实绝对不可能与现实生活中的事实是一样的。用现实生活中的事实与判决书的法律事实相对照,就可能会造成法院判决事实不清的印象和认识。即使事实不清,也是双方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交足够的证据造成的。但法院不能因为事实不清,就拒绝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 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建议充分收集证据后上诉。
再上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