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须提供务工证明,即“一证两章”,包括进城务工的书面证明,由用工单位出示并盖章,然后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也可用劳动合同代替,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本人房产证);户口本(含出生证)等资料。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务工居住所在区教育局申请,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天元区也可以的。株洲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教委力争每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就近有书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