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她人卖淫,检察院不逮捕,取保候审的还有事情吗?

2025-05-10 02: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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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容留她人卖淫,是一种故意犯罪,即必须明知店里有卖淫行为,再实施了帮忙收钱等帮助行为时才构成。
如果你所说是真实的,那依你所述,你根本就没有犯罪。
2、现在你被取保候审,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与最后的刑事判决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只要被取保侯审的,就不太可能再被判处实刑的。
也就是说你不可能再被关进看守所或送到监狱去了。
3、公安现在对你取保候审,这可能有二种情况:
(1)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认定你是有罪的,也就是说你是明知的,并且实施了帮助行为。但也认定你是从犯,性质并不严重,将来审判时,也不太可能被判处实刑,所以对你采取了比较轻缓的强制措施。这样看来,你并不是没事了,除了在取保候审期间你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外,审判时,你要参加庭审,最后还要对你判处刑罚。(不过你可以放心,撑死了是一个缓刑)
(2)也可能,公安在立案时,搞错了情况,现在不太好收手,现在对你的取保候审,可能只是一种内部的强制措施(怕你出去后乱来),当然这种可能性不太大,但并不能排除。
4、你的行为的定性,最关键的是你是不是明知店里的卖淫行为,这个不是你自己说说就可以的,还必须得到他人的证实。或者别人指证你是明知的,恐怕你也跑不了。
你是否明知,这一点,也是你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
5、你未满18周岁,这只是一个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处罚是必须的,只是从轻。

回答2:

由于你当时未成年,也没有参与容留他人卖淫。只是帮他看管足浴店,帮他收一下钱,且时间不长,因此在容留他人卖淫犯罪的构成上是不够的,应当是不构成犯罪的,但为了案件的侦查,还是需要你的证言等,所以先给你办了取保候审,不知你现在取保候审已经有多长时间了。如果已经超过一年,或案件已经结了,你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办案地的公安机关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回答3:

既然能取保候审,就说明问题不大,再收押并判刑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