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早就几乎没有合同无效的情况了,合同法早就改了。你说的这件事,合同有效,你丈夫是无权处分共有财产,但是房管局只登记了他一人,买受方有理由相信你丈夫就是真正的权利人,根据公示原则和维护交易稳定,买受人有权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擅自变卖夫妻共有财产 可以告 而且肯定赢。夫妻共有财产属于双方共有 都有对财产的支配权 可以起诉追讨属于你的那部分。甚至可以终止房产交易。不过既然是打官司 还是希望你多咨询相关律师,能更好的维护你的根本权益
可以,像你的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具体的细节还是建议你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三方合资购房已经签订了协议,但是房产证上只是他一个人的名字,拿到房产证以后,被他偷偷把房子卖了,另外两方怎么办,求解答
好聚好散,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ta不仁也只能将ta法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