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死人不说,醉驾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再说,醉酒又撞死人,现在这里面的主次责任重,你朋友几乎可以肯定占主要责任了(除非有人要坑他注意找人被他撞,这种剧情有些狗血),那么这里他要定的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所以说,你朋友公职几乎肯定难保了,另外还可能要被判刑,这里如果积极赔偿得到谅解,很可能判个缓刑,就不用坐牢了。
醉驾驾驶已经是知法犯法了,还出了事故,想保住他的职位啊,难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