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的暂住证到那里办?需要什么证件吗?

连云港市的暂住证到那里办?需要带什么东西?多久可以办好?
2025-05-11 03: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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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连云港的暂住证办理地点:

赣榆县城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金海路附近

堆沟边防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堆沟港镇十队村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6、新的暂住证办理条件还需要房管局备案。

扩展资料:

一、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二、办理时限及费用

15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连云港市居住证办理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申请居住证办理材料

回答2:

连云港的暂住证办理地点:当地派出所。

办理所需证件: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扩展资料

暂住证检查措施:

为了保护外地来京人员和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

1、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

2、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3、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或在京从事务工经商及服务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住证

回答3:

到派出所办

本市对外地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由谁办理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需要随身携带吗

《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

《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对暂住证如何管理

为了保护外地人员和容留、雇用外地人员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

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

向外地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年满16周岁,拟在暂住一个月以上或在京从事务工经商及服务等活动的外地人员。

违反规定如何处罚

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者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离�

涂改、转借、冒用《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吊销《暂住证》�

单位或者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务工经商人员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外地人员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连云港暂住证功能将变革 持证流动人口可享受市民待遇

连云港市的“暂住证”功能将发生变革,由现在单一的“管人”和“卡人”,变成一个为外来人口提供各项服务的凭证。持证的流动人口可凭证享受到子女教育、医疗、购车、计划生育等一系列市民待遇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