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在连云港市的一起交通事故,连云港市原公安局副局长夏某润开着一辆前后车牌不一致的车子撞死一个行人。事后,夏某润仅仅被停职检查,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260万元赔偿,夏某润明确拒绝了赔偿,而且随后没了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