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去和客户谈生意,或者也算是公务行为的,那么可以视作工伤处理。但是如果你们公司是住宿的,公司食堂也是免费提供午餐晚餐的,这时你仅仅是因为个人原因外出的,那么就不能算作工伤了,这个不在工作范围之内。
如果你不住公司,那么你买饭时发生事故的地点,也是回家的必经之路,不一定就是最近的路线,只要大致方向一致就行了。而且这起交通事故,你的责任是无责、次责、半责,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了。但是如果你是主责或全责,那就没办法了,不能认定工伤了。
但是看你的情况,倒是像第一中描述的情况嘛,住在公司,公司还提供晚餐,但是你却自己外出吃饭,呵呵,这个已经不属于上下班必经之路了。见谅啊!!!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机动车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而且另外一点特别重要,必须是机动车事故,对于非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现在是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都属于工伤,但前提是“必须是在回家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