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原告身份证(户口本或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结婚证(丢失的出具民政局证明)、户口本、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凭证。
1.感情破裂,可以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话,可以选择在对方户口所在地起诉;或者对方在现居住地有居住证,且满一年以上,也可以在居住地起诉。
2.需要准备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去户口所在的的法院起诉离婚,现在也不许要什么证据,就说不想过了离婚就好了,要是有些对方不忠与你,虐待你,家庭暴力等证据,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对判给你点的
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原告身份证(户口本或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结婚证(丢失的出具民政局证明)、户口本、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凭证。
当然在法院起诉了,如果是家暴,你要出示伤情鉴定报告或照片,如果是小三介入,你要出示对方是小三的证据。但是在你起诉之前,最好先咨询下律师,看看起诉之后是否对你有利,如果败诉,你要承担起诉的费用,可能几百元吧,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费用
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