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5日结束。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与2015年3月5日上午9时开幕,主要内容是听取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于3月15日闭幕。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简称: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在2015年3月15日上午结束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5日上午至3月15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历时10天半。会议议程大致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第二个单元是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第三个单元是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四个单元是审议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修改《立法法》决定草案表决稿和其他议程,并提请大会表决,举行闭幕式。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3月4日11:00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会议情况是:大会是3月5日正式开幕,15日上午闭幕,会期10天半。比去年8天半的时间,今年增加了时间。一是为了让代表们有更充分的时间审议预算草案,二是要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会期10天半,3月15日上午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