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处理,如何取回被暂扣的行驶证

2025-05-10 18:03:1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直接到交通部门取回即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回答2:

不是吧?这样长的时间了。我个人认为,既然交警已经立案,就应该返还你的行驶证件了呀。搞不清为什么扣留你证件。如果对方起诉你,你可以拿着法院传票去交警队,写个手续就可以。

回答3:

你违法了没 交警怎么理由扣的证 这是有时限的 没关系 直接去交警队要 交警是没权利对赔偿控制的 他们只能责任划分和协商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