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从那天开始算,是从进拘留所那天还是被批捕那天算呢

2025-05-11 0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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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法律规定,判处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计算,先期羁押的时间是一天折抵刑期一天。简单的说,只要是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都可以算为刑期。
  法律规定: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回答2: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所以拘役不是刑事强制措施,而是一种刑罚,所以作为一种刑罚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是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抵刑期一日。

回答3:

从被拘留进拘留所那天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