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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美证是专门为那些事先知道自己可能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时间的绿卡持有人使用的签证替代文件。如果绿卡持有人在离开美国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会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时间,就可以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回美证,表明自己没有放弃美国绿卡的意图。
回美证的有效期是两年,对于持有条件绿卡的申请人,回美证有效期的计算方式略有不同,两年境外停留有效时间或从颁发回美证之日算起,或申请取消条件之日算起,但是以最早的日期为准。两年有效境外停留是回美证最长有效期,不得申请延长。
法律规定,离开美国超过一年的,必须申请回美证。实践中,对于那些经常长时间(180天以内)离开美国,或者离开美国超过180天,但是不到1年的人来讲,仍然可以事先申请回美证。如果事先没有申请回美证,回到美国时很可能会遇到入境处的官员怀疑他是否仍把美国作为永久居留地。保持绿卡身份的关键因素是看有没有要放弃绿卡的意图,如果被入境处官员询问,绿卡持有者需要提供他与美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例如可提供:
1丶在美居住的配偶/子女
2丶在美工作证明信,报税记录
3丶不动产产权证
4丶房屋贷款,房屋租约
5丶美国银行账户,信用卡账单
6丶其他美国不动产资产
7丶其他美国投资(股票,基金,保险等)
8丶美国驾照
除此以外,还要给出合理的解释为什么需要经常离开美国,这样的话,一般能打消入境官的怀疑。很多绿卡持有人觉得可能要离开美国超过180天的,也会事先申请一个回美证,买一个保险,这样的话,回到美国的时候也会比较放心。
回美证是签发给在美国没有永久居民身份的外籍人的,他们没有有效的移民或非移民签证用以在出境美国后重新进入美国境内。这样的外籍人士必须在离境前申请回美证。如果他们在离境前没有得到回美证,那么在他们回来的时候将不被允许入境。
具体的做法有2个,一是打电话给移民中心,解释要求加快批准回美证的原因。移民中心电话是:
另一个办法是:通过infopass同当地移民局定一个面谈,要求移民官批准回美证申请。无论是哪一个方式,申请人都需要做一下几个准备工作:
1)需要紧急履行的证明文件;
2)递交回美证申请的具体日期,移民局的收件通知或邮局寄申请的收据;
3)如果申请人有申请的复印件,申请人应该带去面谈。
最後,提醒一个常问的问题,申请人即使持回美证回到美国,申请人仍然可以继续保留H-1B身份。
申请回美证所需要的文件和信息
I-485身份调整申请的收据
两张照片
电话号码
Alien No.
姓名
地址
其他类似I-485类申请的收据。
由于未能在美国持续居住而导致合法永久居民(LPR)身份失效者,在特定情况下可获得SB-1类签证重新进入美国。SB-1类申请人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咨询表格与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移民部联系安排首次面
回美证是专门为那些事先知道自己可能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时间的绿卡持有人使用的签证替代文
件。首先填写I-131表格,打指模。提供美国移民局颁发的文件复印件来说明你目前在美国的身份。解释说明或用证据表明申请人需要申请回美纸的原因和必要性。提供美国移民局的收据来证明申请人已经申请身份调整即已经申请绿卡。赢众海外咨询作为美国移民专业咨询服务机构,也开设了回美证办理业务,帮助拿到美国绿卡的人在保持美国绿卡意图的同时,不需要每半年赴美一次。
如果想回美国的回美证了,一定需要在居住国和美国之间都需要半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