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人每人出9块钱是建立在只退出了3块钱的基础上! 2块钱就包含在27块钱里面! 如果是减5块钱那么每人应该是出8.4块钱左右!
怎么能这么算呢,应该这么算啊:三人各出九元,共二十七元,店老板得到二十五元,店小二拿了二元,一共二十七元。没错嘛。
一人花了九块,一共二十七,小二贪污的两块钱在他们花的二十七快里,他们每人还有一块,27+3=30
实际上店小二和老板就是一个整体,因为店小二和老板的钱加起来就是27元,加上返给客户的3元=30元。
此钱加彼钱能吗?混淆概念,所以有一元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