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执行者是公安机关吗?

2025-05-10 21: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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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拘传执行者是公安机关。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回答2: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据传的执行机关可以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回答3:

拘传是一种强制措施,执行者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