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打架斗殴双方受伤,对方在公安局有关系,当时就起诉我了,现在我还要负法律责任吗?

2025-05-11 05: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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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你所讲,三年前他“起诉”了,也就是公安局进行了刑事立案,那么三年后还是要追查真相的。事情到底如何,要调查之后才能讲。你把对方伤得很重,如果留有一定残疾的话,就是轻伤及以上,主要还是民事赔偿的事。同时对方也把你伤了,对方也要对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如果刑事方面真的要负责任,只有民事赔偿到位,也可能处以缓刑,不用坐牢。
未成年人时的事,以前是累犯要从重,但现在不构成累犯,这是刑法修正案八的新规定。
你三年前已成年,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毕竟事情出了。
即使你在刑事方面要向负责任,你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因受伤造成的损失。
请相信我们的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不是公安一家说了算,检察院还要审查、最终是法院说了算。所以请你认真考虑,建议到检察院自首,让检察院的侦查监督科对公安机关加强监督,防止公安机关乱办案。

回答2:

这件事你需要上警察局说明情况,况且你当时没成年。主要是你被砍的时候他们成年没,如果成年了你又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请律师为你申辩!

回答3:

1.找好的律师咨询
2.躲,千万别被找到了,最好别回家,安全第一
3.花钱消灾,冤家宜解不宜结;分批给他点钱,或找个有点势力的中间人和解
花钱是小事,安全是大事,不让父母担心才是重要的。

是人就要学会妥协
要学会低头

4.恶人自有恶人磨,
5.以后别冲动,

好好保护自己

回答4:

你说得这个问题还真是蛮严重的也是比较复杂。
当时警察没有询问记录案情经过吗?案件的主要责任人是谁,谁先动得手?不知道这个案子当时是怎么判的?
不过你逃跑,从法律程序上来讲,是非常被动的。流浪在外,很是孤单无助,能够在此同情也是缘分!对方如有黑暗势力协助搞你,没有证据等等你的说法站不住脚的。
真诚建议找个律师事务所把你把案情经过跟他们讲一下,考虑打官司等等。去律师事务所咨询都是免费得,如果打官司请律师才收费,建议你先去咨询在做定夺。

回答5:

悄悄的回去,把他干掉为民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