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者被遣返回国的处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实施日期:1994年7月15日)网页链接第二十三条规定: 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除收缴证件外,处以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