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分类
(一)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二)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
不同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商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咨询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实现的收入;安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安装服务实现的收入。
企业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并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
2.其他业务收入
不同行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外销售材料、对外出租包装物、商品或固定资产、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取得现金股利)或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
企业实现的原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租金收入、固定资产租金收入、无形资产使用费收入等,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或债权性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收入和利息收入,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需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其他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
各项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等。
专项收入:包括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
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这项为负收入,冲减财政收入。
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
财政补助收入,即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上级补助收入,即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拨入专款,即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用途的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不含用于自筹基建部分)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即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基本建设拨款收入,即国家投资于事业单位用于固定资产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拨款。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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