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项是合理的,第一项因为乙过错在先,即使全额扣除工资不太合理也可以接受。第三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乙的行为够不上刑事责任,往重里说至多是个治安案件,处理不好最重的结果也就是个治安拘留;往轻里说,是个无权处分的民事纠纷,赔点钱了结了就算了
案例:一天晚上,某某宿舍的四个学生熄了灯,准备睡觉了,然后突然A君问大家:“宿舍的门锁了没有?我的电脑还在桌子上放着呢!”B君回答说:“应该锁了吧,我睡前去查看了一下”。听到这句话后,A君便倒头睡觉了,没有去检查门锁了没有。
第二天早晨醒来,A君发现自己的电脑被盗了,于是赶快报案,警察赶到现场经过侦查判断,小偷就是通过没有锁的门长驱直入,盗走了A君的电脑。警察对此案作了记录,但是一个月过去了,抓到小偷的可能性还是微乎其微。
于是,A君把B君告上了法庭,说就是因为B君的那句话,自己才没下去锁门,导致了自己电脑被盗。要求B君承担自己电脑被盗的责任,赔偿相关损失。B君承认自己说过那句话,但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请问各位专业人士,B君在此案中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如果电脑价值5000元,B君应该赔偿多少钱?谢谢了!
甲要求赔偿不合理,乙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因为在刑法上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况且数额也未达到伍佰元所以已不用负刑事责任。只有归还物品并赔偿甲的损失就可以了。
归还物品,工资估计是拿不到了,赔偿没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