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前留下几行字写了财产分配,如果没有署名是无效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书中处分个人财产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才有效:
(1)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
(2)遗书中有本人的签名;
(3)遗书中注明了年、月、日;
(4)没有其他相反的证据。
相关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2)第六十二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4)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无效,需要署名并按手印才最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