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支出属于赔偿金性质,付款方通常可以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理。该账务处理必须以双方已签订的合同作为附件之一,合同中应具备相应质量补偿金方面的条款。同时,应要求委托方在收到款项后开具收款收据,该收据也作为账务处理的原始凭证附件。所以,就算收款方不开发票,也应开收据,作为付款方账务处理的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