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在提起诉讼时,本方要否认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则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即如你所述的一切,必须有证据加以证明。同时,可以要求交警部门提供对方进行酒精度测试的数据,如果没有,交警有失职渎职之嫌。法院在庭审时,并不必然认可交警部门出具的报告,而是依法全面地、客观地、独立地进行证据审核。但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1、《民诉法》第63条第二款: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民诉法》第64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民诉法》第65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4、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