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银监会此次明确P2P平台“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除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也就是不允许设线下门店销售产品。
P2P是互联网金融衍生的产物,开实体店的话,就不叫P2P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