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描述来看,是可以补交的,但需要加收罚款,如果不缴纳罚款的,记分不会清除。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再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