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工资,我去劳动局投诉后才知道老板没有营业执照,而且没与我签合同,劳动局不受理,我该怎么办?

2025-05-10 04:49:2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所以收取押金违法,你可以威胁他说去工商局告他,他们没营业执照的最怕工商局了,呵呵

回答2:

  1. 首先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2. 如果不奏效,向法院提起诉讼,他给你第一个月工资,你总该有凭据吧。克扣工资,没签合同,这些都可以作为对方违法的理由,要求双倍工资。

  3. 另外,劳动诉讼,不必请律师了,在当地司法机关申请法律援助吧,而且诉讼费50元一件,还可以减免。

回答3:

向法院起诉他,案由为雇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