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 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因此,您的社会保险费是应该通过用人单位来办理的,而单位把社会保险费打入职工本人工资的做法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而且根据本市的规定,外地户口人员在北京是无法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