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