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公司就是要我们主动辞职,因为公司要倒闭了,10年以上的人员遣散费太多,所以就想出这一招一般劳动合同上都会注明工作地点的,如果公司变更你的工作地点,你完全有理由拒绝的。唉就是被忽悠了,过了年过来补签了一个合同,他们在合同中间加了一行字,服从公司安排看来公司早有准备,你还是联系一下公司别的同事,商量商量怎么办,不行就集体维权吧。别客气。如果公司效益不好,耗着也没有多大意义,自己也早做准备,再找别的工作呗。主要想要的就是遣散费,不然早就走了
没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