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同意,仅是个人意见,你陈述感情破裂的事实,要求离婚就可以,感情问题如果律师说,没有破裂,你问他,是你和我生活还是被告,感情问题你有啥感觉。意见可以代替,感情也能代理吗?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可以,一审若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可再次起诉离婚。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属于法定离婚情节。
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为什么离啊。想想你们一起幸福的时候,在红毯上幸福的时刻,两个人床头的私语。下班后对方的守护。想想这些如果离婚了都将一去不复返,夫妻俩有什么事必须要离婚呢。给对方改正缺点的时间,包容他,帮助他。
分居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