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中国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出售公房的售房方案已经过上级房管机构批准;
7、提供受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
8、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您在深圳市办理,申请人只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