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提出购车的书面申请
2. 填写“医疗卫生机构配置救护车申请表”
3. 填写“新购救护车辆的上牌申请表”
4. 填写“救护车辆申请安装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的请示”
综上所述,就是三个书面申请和一个申请表。
按照行业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需要配置救护车的医疗卫生、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应向所在地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救护车配置申请表(一式二份)。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执业许可证号码、机构分类性质(营利、非营利)、机构等级、床位数、现有救护车数量、拟购车型、联系电话、联系人及配置救护车理由(附件1)。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现有救护车行驶证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经所在地各级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卫生厅职能部门核准。
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和有急救任务的其他机构直接向省卫生厅职能部门提交上述申报材料。
请出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请出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