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款无能力偿还,妻了具有连带责任,是否可

2025-05-10 01: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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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款,一般情况下,都是用于家庭生活,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既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夫妻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