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025-05-10 06: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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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证据材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或者法院依职权收集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 证据材料是证据的来源和初始表现形式,证据材料是为了证明待证事实命题而提供的各种材料,这些材料中只有符合证据条件的,才能作为证据,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证据材料只有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条件,才能够被法院采纳,成为证据。 1、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东西,必须来源于客观实际。首先,证据的内容必须具有客观性,必须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虽然这种反映可能会有错误和偏差,但是它必须以客观事物为基础。纯粹的主观臆断,毫无根据的猜测,即使被当事人提供为证据,也不具有可采性。 其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存在的形式,必须是人们可以某种方式感知的东西。无论是物证、书证,还是证人证言、鉴定结论,都必须有其客观的外在表现形式,都必须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2、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即证据的使用必须对证明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有确实的帮助。 3、证据的合法性标准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证据的主体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如不具备鉴定人资格的人做出的鉴定结论不符合证据的合法性标准;第二,证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例如,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上必须有鉴定人员或勘验检查人员的签名盖章,如果没有上述人员签名盖章的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就属于形式不合法的证据,不能采用;第三,证据的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如采用侵犯他人权利取得的证据就不能被使用。

回答2:

劳动争议中那些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