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爷还在,因此还不到分割遗产的时候。
从情况上看,产权归你姥爷所有。那么就是你母亲和其他姐妹共同拥有遗产继承权。如果你姥爷立了遗嘱是归你母亲一人继承,也是不行的,因为法律会给予其他继承人适当补偿,其他人起诉,一样可以获得一部分继承权。
但从赡养角度考虑,因为你母亲所尽的赡养义务较多,可以获得遗产的大部分。具体比例一般由法官来掌握。
比较好的办法是,让姥爷在立遗嘱的时候咨询律师,并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立下遗嘱。
你没有说清楚这700平米的土地属于你姥爷个人的财产还是你父母和你姥爷共同的财产.如果是你姥爷个人的财产.现在谁也没有权利来分房子,如果你姥爷去世,你母亲和你母亲的姐妹们有平等的继承权.但你姥爷也可以在生前立遗嘱由你母亲一人继承.
既然该土地你妈妈和姥爷所有,那么因为拆迁所获得补偿也依法自然属于他们两个人,在他们没有去世之前他人没有权利要求分割,只有他们去世了,变成遗产了,才有权参与继承和分割,但是对于长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法律规定可以少分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