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咨询下刑事方面的律师。
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进行处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这个主要看你弟弟在此事中的责任问题。假如他是领头的,带领或指使另外几个人打的话,那他就是主犯,要承担所有的责任。R另外,积极与对方沟通,取得他们的谅解是非常必要的。
私了的话可以稍微轻一点 不过区别也不大严重不严重不是你说 是看最后认定的伤情是几级 不是故意伤人罪就好
文字系统及抄录行款大体与戚本同。原存74回(1-80回,内缺57-62回),后据刻本补抄了后四十回,也补抄了其中缺失的六回及程伟元的序,现存120回,藏国家图书馆。11.舒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