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计发十五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计发四个月,